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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办非企业单位的注册资金如何规定?

时间:2015-09-15来源:三水区民政局

问:民办非企业单位的注册资金如何规定?

答:其中非国有资产份额不得低于总财产的三分之二。开办资金必须达到本行(事)业所规定的最低限额:劳动类职业技能培训学校注册资金不低于10万元,固定资产不低于20万元;科技类科研院所等注册资金不低于5万元;其他的民办非企业单位注册资金不低于3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