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政务公开>总结规划

佛山市三水区2015年民政工作总结和2016年工作计划

时间:2016-06-01来源:三水区民政局

佛山市三水区2015民政工作总结

2016年工作计划

 

   在区委区政府和市民政局的正确领导和大力支持下,三水区民政局坚持“以人为本,为民解困、为民服务”的宗旨,发挥民政在构建和谐社会中的“稳压器”作用,着重在日常业务规范化、精细化上求突破,在重点工作创新性、示范性上树亮点,在保障和改善民生上出成效,圆满完成了2015年工作任务。

 

 2015年工作总结

 

     一、突出重点,狠抓落实,重点工作成效显著

 (一)打造基层治理名片:村民议事会全面推进  

1.创新基层治理工作获国家民政部“点赞”。我区以农村综合改革为契机,探索建立村(组)村民议事会,创新基层治理工作,取得明显成效,受到国家民政部关注。经我局积极争取,3月18日,民政部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司蒋昆生司长以及省、市领导一行到我区开展创新基层治理工作专题调研。蒋昆生司长认为我区三项基层治理探索工作(产业社区、村组议事会、新祠堂文化)有意义,有成效,符合中央精神和要求,可以大胆总结推广。

2.“三权分设机制”助推基层治理结硕果。2015年,区民政局以创新求突破,重构基层权力架构,建立“村民议事会决策,村委会(村民小组长)执行,村务监督委员会监督”的三权分设机制。重点推动村组两级村民议事会在全区48个村委会、870个村小组全面运作,已建立起119个家乡建设委员会和122个乡贤慈善会,完成了2015年区委区政府交办的重点工作。近年来,全区乡贤慈善会共筹集资金3100多万元,其中2015年共筹集资金近700万元,家乡建设委员会共实施80多个项目,完成20条新农村建设工程。

在区民政局的统筹推进下,镇(街)各出新招,纷纷打造各具特色的村民议事会示范村,以点带面,取得了明显成效。例如,白坭镇富景社区祠巷村陈氏大宗祠通过组建乡贤慈善会,筹得善款900多万元作为修葺和建设资金,成功打造为全区最大的村级文化活动中心,在此过程中家乡建设委员会充分发挥议事、决策、监督等功能,自发对整个工程进度实施全面良好的监督和管理。2014年底,白坭镇富景社区被国家民政部授予“全国和谐社区建设示范社区”荣誉称号。岗头村委会凤果村民小组充分发挥村民议事会议事决策作用并充分调动乡贤慈善会、家乡建设委员会的积极性,筹集了500多万元资金重建周氏宗祠并配套文化活动中心项目,大量多年来未能解决的老大难问题也迎刃而解。2014年,岗头村委会换届选举,以往要选2-3次才能完成,在议事会推动下,一次性顺利完成选举;该村委会辖下岗头村民小组乡贤慈善会筹集了400多万元资金建成了岗头文化楼、村心公园等一系列文体娱乐设施,成为区、镇的新型社区建设示范点。又如,芦苞镇长歧村通过村民议事会运作积极推动了总投资650多万元的古村活化项目。村民议事会运作有力推动乡村建设的成果看得见,摸得着,正因如此,三水基层治理独具特色,具有较强可操作性,成为佛山市基层治理的亮点。

(二)擦亮长寿之乡名片:养老服务事业不断发展

中国“长寿之乡”是我区一个综合性的社会品牌,近年来,区民政局用心打好这张“长寿牌”,逐步形成了“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居家养老为主,机构养老为辅”的养老服务新格局。

一是“银龄安康行动”顺利完成。区十件民生实事之一“银龄安康行动”是指由三水区政府出资,为具有本区户籍且年满60周岁以上的老年人每人购买一份老年人意外伤害综合保险。自今年7月1日零时起保险正式生效,保期1年。本年度参保人数为7.2万人,保费10元/人/年,总额约为72万元,实现了60岁以上老年人参保全覆盖。

二是积极引入社会资本提升公办养老机构水平。我区积极做好长寿之乡养老产业招商引资宣传引导工作,鼓励和引导社会各方面力量积极参与养老服务产业。2015年,区民政局继续借鉴乐平敬老院改造模式,积极引导大塘敬老院向“公办民营”转型。目前,投资方已提交了《运营策划书》,并出具了规划设计图纸。区民政局将继续密切跟进项目进展。2015年4月,区民政局联合区财政局对西南青岐万福颐养居开展新增60个养老床位的验收工作,及时划拨民办养老机构新增床位补贴资金30万元;芦苞松鹤温泉颐养中心项目计划分3期建设,目前已完成规划设计条件,正在筹建中。

三是居家养老服务工作有序铺开。结合各镇(街道)区域条件、发展方向、文化底蕴等各种因素,以西南街道、芦苞镇为试点地区,建立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和居家养老示范点。2015年,全区共约1000名老人接受居家养老服务,其中约40名为新增计生特殊服务对象,区财政共支出约163万元。

    二、积极作为、强化督查,各项职能工作有效落实

(一)社会救助工作水平不断提高

    一是及时审批发放各类救助金和生活补贴,保障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适时提高低保标准,自2015年1月1日起,从每人每月510元提高至590元。截至12月底,我区有低保对象1909户4275人,共发放低保金约2303万元;发放城乡低保对象临时生活补贴约153万元,临界低保对象临时生活补贴约48万元,特困供养人员临时生活补贴约33万元;发放医疗金约247万元,救助因病致贫1555人次;为我区917名临界低保家庭中的重病患者、丧失劳动能力的残疾人、60周岁以上老年人和未成年人购买城乡居民医疗保险。从2015年1月1日起,我区特困人员供养标准由原来每人每月864元提高至每人每月1103元;截至12月份,我区农村特困供养人员934人,城镇特困供养53人,全年共发放特困人员供养经费约1310万元。

    二是全面开展临时救助工作。我区于6月份开始执行《佛山市临时救助暂行办法》,对区内符合条件的困难群众开展临时救助工作。截至12月底,共发放6.34万元临时救助金。此外,为妥善解决我区城乡贫困居民的突发性、临时性困难,根据省、市工作安排,区民政局已经制订《三水区临时救助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并第2次向区社会救助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和各镇(街道)征求意见。

    三是积极做好防灾减灾工作。一方面,积极组织培训及开展宣传活动。4月23日,我区组织人员参加了市民政局举办的灾害信息员培训班;5月12日,我区在云东海街道伏户村委会举行了三水区2015年“防灾减灾日”宣传活动,以进一步增强广大群众的自然灾害防范、救助意识。另一方面,积极创建全国综合减灾示范社区。今年我区将大塘镇永平村委、芦苞镇芦苞社区定为全国综合减灾示范社区创建点。

(二)基层政权和区划地名建设有序推进

一是做好行政界线管理和地名登记管理工作。2015年,办理地名登记共20宗。完成了西南中心城区“工业大道”更名为“北江大道”工作,完成了西南街道、云东海街道分界线重新勘定工作。2015年,区民政局积极做好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工作,11月底前,区民政局与中标单位签订合同,有序开展地名普查工作。由此我区成为佛山市推进该项工作行动较快的第2个区,仅次于市试点南海区,受到市民政局充分肯定。

二是落实社会组织服务延伸村居。将区财政安排的30万元经费用于扶持白坭镇岗头村委会、乐平镇大岗村委会、芦苞镇爱心学堂和大塘镇产业社区等4个服务项目。

三是加强村务监督委员会建设。8月24日印发了《关于加强村(居)务监督委员会建设的通知》(三民发〔2015〕48号),对加强村务监督委员会建设提出了“办公保障”、“统一名称”、“制作衔牌和公章”和“常态化运作”等4项具体工作任务。目前,我局已结合各相关单位意见,完善修订了《佛山市三水区关于加强村务监督委员会建设的指导意见》和《佛山市三水区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补贴实施办法(试行)》两份加强村务监督委员会建设的配套文件。

   (三)双拥优抚安置政策有效落实

2015年各项双拥优抚政策有效落实,为2015年符合条件的39名随军家属发放一次性安置补助金,共计约305万元。春节、“八一”期间,区级共走访慰问重点优抚对象60户,向驻军部队送上节日慰问金合共102万元。

一是做好创建省“双拥模范城”工作。以省双拥模范城评比命名活动为契机,全力以赴争创省双拥模范城“六连冠”,进一步巩固和发展双拥工作成果,为全区发展稳定和部队现代化建设创造良好的政治环境。9月30日,我局牵头做好行区烈士公祭活动暨向革命烈士纪念碑敬献花篮仪式,三水区委、人大、政府、政协、武装部领导,以及三水各界代表共600余人参与此次公祭活动。

二是做好涉军人员等优抚对象的信访维稳工作。2015年度维稳工作总体情况良好,上访率有所下降。涉军维稳专项治理工作开展以来,共排查18单,化解14单,对于共性问题,从政策制度层面上争取研究解决;对个性问题,采取一案一策解决。

三是做好抗战老战士老同志生活补助金及纪念章发放工作。9月3日抗战胜利纪念日前,根据中央、省、市文件要求向7名抗战老战士发放一次性生活补助金3.5万元以及抗战纪念章。

四是做好退役士兵接收安置工作。一是接收95名夏秋季退役士兵、5名转业士官。二是11月开展2015年夏秋季退役士兵乡情形势教育,帮助退役士兵实现稳定就业、优质就业、自主创业,使退役士兵更快更好实现从军队到地方的转变。

    (四)社会福利水平全面提升

一是老年福利工作稳步推进。全年共办理老人证8490张,按时足额发放高龄津贴4.3万人次,总额约为2726万元。重阳节期间,共为全区69名百岁老人发放慰问金500元/人,合共3.45万元,同时向今年新增的23名百岁老人赠送了寿匾。区慈善会积极通过区、镇、村三级慈善组织开展长寿宴,让五保、三无、特殊困难的老人们感受到社会关爱,该活动大力弘扬了我区长寿文化。

二是全面加强孤儿权益保障工作。一方面,全面贯彻落实孤儿提标政策。根据上级文件精神,自2015年起我区实行集中供养孤儿与散居供养孤儿统一养育标准:2015年1500元/人/月、2016年1650元/人/月、2017年1800元/人/月。2014年和2015年分别划拨中央财政孤儿生活保障补助资金共12万元,补助孤儿82名。另一方面,我区适度普惠型儿童福利制度建设试点工作有序铺开。2014年,我区被确定为全国第二批适度普惠型儿童福利制度建设试点地区,目前我省只有深圳市、佛山市三水区两个试点工作地区。2015年,区民政局全力以赴推进此项工作,构建了由区级儿童福利指导中心、区社会福利中心及镇街儿童福利服务工作站组成的自上而下、信息共享的一体化儿童福利服务体系,共聘请9名儿童督导员,协调贯彻落实各项孤儿保障政策,指导开展儿童福利服务工作。区级财政投入约276万元,全区共受惠儿童556人。该项工作受到省民政厅充分肯定,区民政局于今年6月被省民政厅推荐向国家民政部汇报工作成效。

三是残疾人服务水平提升。一方面,加强残疾人服务组织机构建设。目前,我区已建社区残疾人协会36个,配备了38名残疾人专职委员,其中2015年增加8名专职委员充实了专职委员的队伍为进一步规范残疾人专职委员的管理,做好社区残疾人工作,重新制定了《残疾人专职委员管理办法》。组织机构健全后,我区于4月底前快速响应落实了中残联2015年初部署的全国残疾人基本服务状况和需求专项调查工作。另一方面,做好各项残疾人补贴发放和服务工作。截至9月,我区享受残疾人生活津贴的残疾人有10685人,共放发津贴800多万元全区重度残疾人居家安养补贴及时发放,共划拨140多万元。8月11日-12日区残联在大塘利达隆种养基地举办了2015年残疾人扶贫培训班,对我区100名残疾人进行了蔬菜种植、病虫害防治及应用技能培训共推荐92名残疾人上岗就业。此外,积极开展残疾人文体活动工作。区残联积极组织区内残疾人参与各类残疾人运动会,分别在第九届全国残疾人射箭运动会(4月)、第九届全国残疾人射击运动会(6月)等大型比赛取得个人和团体优异成绩,充分展示了我区残疾运动员自强不息的精神风貌。

四是慈善公益事业不断加强。2015年以来,重新组建了区慈善会组织架构。6月,积极筹办“广东(三水)扶贫济困日”慈善募捐活动,2015年全区共接收捐款447.93万元。开展了为困难家庭送“福袋”、“让我们靠近星空”自闭症儿童公益慈善专题、“快乐读书梦”、公益长寿宴等一系列公益慈善活动。此外,举办首届公益慈善创新大赛搭建起慈善桥梁,共计32家社会组织参与比赛,总决赛评审出10个项目获得共计87.2万的慈善资金资助,提升了慈善公益事业水平。

   (五)社会事务管理规范有序

一是不断加强殡葬改革工作。根据相关行业标准为不同需求的丧属群众提供了高品质的个性化服务,出色完成了各项殡仪服务工作,群众满意率达到95%以上。3月29日举办了“揭秘人生终站,体验真情服务”第二届殡仪馆公众开放日活动。同时,2015年完成对告别厅等配套设施升级改造,进一步提升了殡仪馆服务水平。

二是继续做好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工作。全年共救助流浪乞讨人员194名,发放临时救助费5880元。其中32人需要送往肇庆复退军人医院住院治疗,共19人康复出院,并通过市救助站助其返乡。在“创文”和“城管考核”工作中,区民政局做到“两个到位”确保流浪乞讨救助工作顺利开展,并多次受到区领导和区创文办公开表扬。

三是继续加强社会组织建设和管理工作。截至10月底,全区注册登记的社会组织共272个,备案登记的社区社会组织共296个,合计568个。平均每万人拥有社会组织约9个,超额完成省、市指标要求。开展第四批社会组织等级评估工作,共计10家社会组织分别获得5A(1家)、4A(5家)和3A(4家)等级。继续加强区孵化基地软硬件建设,重点加强基地网站和微信公众平台的建设运营,共组织社会组织参观学习、联谊活动、服务督导活动共计36场次。2015年度,推动社会组织承接政府购买服务工作成效明显。我区登记的全部9家社工机构均获得政府购买服务项目,33个项目资金共计336万元,服务对象涵盖社区老年人、妇女、儿童、残疾人、外来务工人员、矫正人员以及部分特殊家庭。

四是继续加强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积极组织2015年度国家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的报考和考前培训工作。截至目前,我区社工持证人数总计443人,平均每万人持证社工数7人,圆满完成每万人持证社工数5名的全市绩效考评指标。

五是婚姻登记工作依法开展。截至10月31日,全区共办理结婚(补领)登记2791对,离婚(补领)登记894对。

     三、工作中存在的困难

    (一)队伍建设方面存在的困难

    主要是队伍老龄化问题突出。从整体看,我局在编公务员老龄化问题非常突出。至2017年将有9名在编公务员退休,约占在编公务员的34%,出现“青黄不接”现象,不少工作依靠合同工完成,而合同工待遇偏低,人员流动性大,对工作效率有一定影响。

    (二)工作业务方面存在的困难

    一是社区减负推进难度较大。根据省、市文件精神,推进我区社区减负工作需要将目前区直各单位下放的大量行政职能进行清理,大幅缩减检查评比活动,精简村(社区)各项台账和报表。这将对目前各职能单位的业务运作模式造成较大冲击。根据各地经验做法,由于该项工作改革力度大、涉及面广且具全区性,民政部门负责牵头推进力度不足,须区基层治理领导小组统筹推进,各部门、各镇街大力支持,才能取得实效。

    二是民办养老机构建设推进有待提速。由于目前投资者选择的建设场地(如镇街村居弃置的厂房、学校)大多数都因历史原因未办理土地证、房产证等相关证件,而新建养老机构在进行立项规划、办理消防许可证等相关手续时需提供上述证件。不少原计划建设项目因此流产。

    三是公益性公墓管理尚欠规范。由于历史原因及制度不完善,造成个别镇(街道)存在免除户籍居民2年骨灰寄存费政策落实不到位、骨灰偷埋等现象。

    四是残疾人就业服务力度有待提升。全区推荐残疾人就业和职业技能培训工作力度有待进一步加强。

 

 

 

2016重点工作计划

 

2016年,区民政局将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以社会组织为服务载体,以社会工作为专业手段,以社会慈善为参与平台,将保障和改善民生摆在首要位置,创新服务模式、服务内容、服务手段,带动民政事业全面发展。着力做好三方面18局重点工作

    一、在心系民生上下功夫,积极推进2016年区民生实事和区重点工作

1.实施社会福利中心扩建项目(区委区政府十件民生实事之一)。投资总金额在3000万内,其中,已申请市级财政资金资助1500万元,其余由区级财政统筹解决。

    2.加强专业社工人才队伍建设(三水区重点工作),大力培育发展民间社会服务机构,提高社会工作从业人员的整体素质,进一步提升民间社工机构服务水平。

    3.实施基层儿童福利服务体系试点工作(三水区重点工作),提升儿童福利保障水平

 二、在强化管理上下功夫,继续深化提升基层治理水平  

4.继续完善村居三权分设体制。一是加强村务监督委员会建设。二是完善和提升村民议事会运作和成效,进一步规范村民议事会议事决策、村委会(村民小组长)执行、村务监督委员会监督的三权分设体制。

5.深入推进农村社区建设试点工作,打造2个市级农村示范社区。

6.探索推进社区减负工作。出台社区减负方案,成立社区事务准入联审小组,制定社区减负各类项目清单,减少检查评比和各种考核,实行社区减负增效。

7.继续推进社会组织服务进村(居)工作。争取区财政投入60万元在多个村(居)委会购买社会组织服务项目,探索建设新型社区综合服务中心。

    8.筹备新一届村(居)换届选举工作。

9.完成全区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项目工程。

    三、在品牌建设上下功夫,大力推进“长寿之乡”品牌养老服务

    10.搭建社区养老服务平台。力促芦苞镇政府建设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和长岐村居家养老示范点;敦促力工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尽快投入运营;进一步落实推进乐平大岗村申报建设省级幸福院工作。   

11.扶持民办养老机构发展。继续为有意向投资者提供政策解释和指引,鼓励社会资本投入养老事业。

12.深化实施“银龄安康行动”,不断提高老年人生活质量。    

四、在提供保障上下功夫,健全完善社会福利制度和服务体系

    13.建立重点优抚对象困难帮扶机制。一是建立生活困难救助机制。二是建立医疗困难救助机制。三是建立子女教育帮扶机制。四是建立就业帮扶机制。

14.完善救助申请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机制。做好人工和信息化相结合的救助申请家庭经济状况的核对和认定工作,确保社会救助制度公平有效实施。

15.开展全区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的发放工作。2016年将按1800元/年/人执行,共计约654万元。改善和提升残疾人生活水平。

16.开展残疾人职业技能培训工作。提升残疾人稳定就就业能力

    17.实施区殡仪馆中礼堂及周边配套设施改造工程,提升殡葬服务水平。

    18.探索全民慈善新模式。计划在2016年探索开通“月月捐”、“消费捐”、“理财捐”等多个募捐渠道,让捐赠能够实现常态化,进一步提升慈善会公益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