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政务公开>总结规划

三水区实施“银龄安康行动”工作方案

时间:2015-05-15来源:三水区民政局

三水区实施“银龄安康行动”工作方案

(初案)

 

根据佛山市民政局、佛山市老龄办、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分公司转发《关于实施“银龄安康行动”》 的通知(佛老龄办【2014】4号)精神,为弘扬中华敬老传统、健全养老保障体系、提高老年人抗风险能力、减轻家庭负担,计划从2015年起在我区开展老年人意外伤害综合保险工作,即“银龄安康行动”。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工作内容

为我区60周岁以上老年人购买意外伤害综合保险,每年购买一次。

二、工作目标

计划实现2015年我区60岁周岁以上老年人政府免费购买意外伤害保险全覆盖,并成为政府常规工作,在今后每年持续开展。

三、组织机构

组  长:李健峰(区民政局局长)

副组长:李倩萍(区民政局副局长)

成  员:彭 威 (区委宣传部科员)

李常芳(区公安分局党委委员、政工室主任)

林均泉(区财政局副局长)

            庾妙霞(西南街道社会工作局副局长)
            李志凯(云东海街道社会工作局常务副局长)
            何健富(白坭镇社会工作局副局长)
            何信平(乐平镇社会工作局副局长)
            谭楚文(芦苞镇社会工作局常务副局长)
            莫永新(大塘镇社会工作局常务副局长)
            陈锦超(南山镇社会工作局局长助理)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民政局,李倩萍副局长为办公室主任,成员由区老龄办有关人员组成。

参保对象、方式保险方案

(一)参保对象

三水区户籍年满60周岁以上居民,均作为被保险人参加本保险。

参保年度:每年7月1日0时起至次年6月30日24时止。

(二)参保保费、参保方式及资金来源

我区每年为符合条件的老人每人投保一份,投保费每份10元,由区级财政负责,纳入年度财政预算。

每年第二季度为办理参保时间,首次办理:当年6月30日前满60周岁或以上的户籍居民(以后只受理上年7月1日以后至当年6月30日前新满60周岁未参保人员,上年度已参保人员无须再办理),由其户口所属镇(街道)和村(居)委会在通知或组织其本人(或监护人)在6月份内与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佛山三水分公司办理参保手续。

每年度投保费用由区民政局在当年第三季度统一支付给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佛山三水分公司。

在参保年度内去世人员,其参保资格从下个参加年度注销。

(三)保险方案

采用:《关于实施“银龄安康行动”的通知》(粤老龄办[2014]9号文,附件中政府出资方案一:

保障项目

保障金额

保险费

保障范围

意外伤害身故、伤残

3000元

每份10元

任何时间

任何地点

意外住院津贴

30元/天

全年限180天

方案说明:

1. 因意外伤害导致身故 

参保人因遭受意外伤害,并自意外伤害发生之日起180日内因同一原因死亡的,中国人寿给付死亡保险金3000元。

2. 因意外伤害导致身体残疾

参保人在保险有效期内遭受意外伤害,并自意外伤害发生之日起180日内因同一原因导致身体残疾的,中国人寿根据行业评残标准,按3000元乘以该项残疾所对应的给付比例给付残疾保险金,1-10级给付比例分别为100%、90%……10%。

3. 意外伤害住院生活津贴

参保人遭受意外伤害,并因该意外伤害在二级以上(含二级)医院或中国人寿佛山三水分公司认可的其他医疗机构住院治疗,中国人寿佛山三水分公司按每日30元乘以实际住院日数给付保险金,累计给付日数以180日为限。

五、2015年工作安排

(一)制定方案(第一季度)

区民政局完善工作方案后报送区政府,由区府办以通知形式把工作方案下发至各镇(街道)及相关单位。

区公安分局向区民政局提供当年6月30日前满60周岁本区户籍人口名单及相关信息,区民政局转发至各镇(街道)进行核实。

(二)宣传发动(4至5月份)

由区民政局联同中国人寿佛山三水分公司组织各镇(街道)、村(居)委会,召开有关动员会、开办培训班,明确工作任务、方法、程序等。各相关单位紧密合作,通过电视台、电台、横幅、宣传栏、传单、手机短信、讲座等深入开展宣传。

(三)组织实施(5至6月份)

中国人寿佛山三水分公司派出业务人员进驻每个村(居)委会举办宣传讲座或设立咨询点,向老年人讲解参加银龄安康的意义、权益、解释相关的条款、意外的定义、理赔手续及注意事项等。各镇(街道)、村(居)委会密切配合,组织辖区内参保对象或家属参加讲座,或通知其到咨询点了解相关情况。

(四)结算付款(第三季度)

区民政局与中国人寿佛山三水分公司根据实际发生的投保人数,确定年度投保费用,签订集体保险合同,支付保费。

中国人寿佛山三水分公司协调各村(居)委会,把保险凭证派发给受保老人,并进一步做好业务解释工作。

中国人寿佛山三水分公司还须持续跟进该项工作,做好相关后续服务,发生理赔,及时办理。

(五)检查总结(第四季度)

区民政局、各镇(街道)对本项工作进行检查、总结,向区委区政府上报完成情况,并不断完善工作方式、方法,促进今后工作顺利开展。

该工作形成制度,作为常规工作在每年度开展。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各司其责。各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严格依据方案进行操作,确保符合条件的老年人参保,真正把好事办好、办实。中国人寿佛山三水分公司要诚信守诺,简化手续,及时理赔,热情服务。

(二)加大宣传、营造氛围。各镇(街道)、村(居)委会及中国人寿佛山三水分公司要广泛深入宣传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保障工作的重要意义、参保条件、投保方式和理赔程序等,以保障老年人所享受的权利,让全社会充分认识开展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保障工作是经济社会发展和人口老龄化发展的客观要求                       

 

                         mobile.28365-365

                            2015年3月